求你们别问我,雅雅我爱薯条还是娘亲多一些,因为那将让我很为难。我当然是爱我娘的,可是跟「哪只猫儿不吃腥」那样,「哪个小孩不吃薯条」?有多少小孩可以碰到薯条却无动于衷的呢?
偏偏有人就是“哪壶不开提哪壶”,硬要考验我对我娘的爱 -- 此人就是我姑姑!
话说上星期跟我娘和姑姑逛街时,我娘不知何故突然搞失踪,而我因为有点睡意了,过了好几分钟才察觉我娘独自开溜了!这一惊非同小可,我吵着姑姑要去找我娘。为了安抚不安的我,姑姑随意指着冰淇淋问我想不想吃。嘿,「哪个小孩不吃冰淇淋」?我当然大声说好!
吃了两口昂贵的冰淇淋,我仍然觉得若有所失,突然想起我刚才是在找我娘!这下可不得了,我马上冲出去找娘,急得姑姑在后头追。
把我逮着之后,姑姑问我吃不吃薯条,咻,我的穴道被点中了,这下可跑不动了!我变成了哈巴狗,傻傻的跟在姑姑后头去麦叔叔的店排队买薯条。待薯条拿在手中的时候,我才又想起我是在找我娘,然后偷瞄姑姑,她看来是在考验我,不行,我必须表现得成熟,我是要找我娘,不是想吃薯条!
此时,姑姑还故意开口:「雅雅,你不是要吃薯条吗?」
哗,这简直在挑战我嘛!不行,我一定要忍耐,薯条可以待会再吃,我不停的在心里说服自己。
「不,雅雅要找妈妈。」语毕,我看了姑姑一眼,她果然对我的决心有点满意。可是,为了确定雅雅没有改变心意,她后来还问了我几次考验我,还好我心意已决,要等我娘一起欣赏这美食。
这样,我就一路抱着薯条陪姑姑逛街好几分钟,途中好几次我受不了薯条诱人的香味,偷偷打开纸袋吻吻薯条的香味,然后又盖起来。唉,这真的是很折磨人呢。。。
当逛到 John Little 时,我实在忍不住了,看姑姑正聚精会神的在选购物品,我。。。唉,佛家说的三毒,我就栽在「贪」字上。是,我承认自己是爱妈妈的,可是我很少见到薯条,等下薯条不认识我了这么办?!我打开纸袋,趁姑姑不注意的时候,偷偷吃了一条!没办法,人家肚子饿嘛。。。
所谓「有了第一次,就会有第二次」,过了几分钟后又偷偷吃了一条!还好,我遵守俗语说的「凡事不过三」,三条之后因为良知发现我就住手了 ---- 好啦好啦,不是我良知发现啦,是被姑姑发现啦!虽然姑姑后来有偷偷「放水」,故意别过头去,可是好面子的我却实在吃不下去了。
薯条呀薯条,这次败在你手上我真的有点不甘心呐!
娘,你要相信我,你在我心目中的重量肯定比薯条重!
p/s: 可恶的我娘,后来我们碰面的时候,她「以为」薯条是我「留给」她吃的,结果她猛吞了90%,直到我出声抗议/大声喝止她才停止,真是气死我了!#$%︿&*
3 条评论:
yaya welcome back ^_^ happy to read you again!!
芊芊也是啊,说:不乖不带你去麦当劳吃薯条了,比说:不乖打屁屁还好使。
妈妈描绘得好传神,大姨笑得滚落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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